時間:2022-11-17 10:51:09 所屬分類:標書攻略 點擊次數:2308次
文章簡介: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這一規定的目的是,防止資質等級較低的一方借用資質等級較高的一方的名義取得中標人資格,造成中標后不能保證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現象的發生。
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這一規定的目的是,防止資質等級較低的一方借用資質等級較高的一方的名義取得中標人資格,造成中標后不能保證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現象的發生。
不同專業資質的,兩家或以上單位組合達到要求即可,但也應滿足各專業資質的要求:如果工程所要求的資質條件(如同時具有AB資質),那么可以一家有A一家有B的組成聯合體,也可以一家有AB+一家有A。
(1)聯合體各方均應具有承擔招標項目必備的條件如相應的人力、物力、資金等等。
(2)國家或招標文件對招標人資格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聯合體各個成員都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
(3)法律或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提出了明確要求,投標人可以根據自身條件,依據優勢互補的原則,成立投標聯合體,爭取投標成功。
(4)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聯合體的資質等級。如在三個投標人組成的聯合體中,有兩個是甲級資質,有一個是乙級資質,等級只能定為乙級。這一規定的目的是,防止資質等級較低的一方借用資質等級較高的一方的名義取得中標人資格,造成中標后不能保證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現象的發生。
(5)如果是不同專業或承擔的工作不一樣的聯合體組合,資質怎樣認定?聯合體各方必須在聯合體協議中明確各自分工,通過共同投標協議約定承擔與各方資質范圍對應的工作和責任,不得超出資質范圍承擔工作。每家單位都應當具備其分工所具備的相應的資格條件。
擴展資料
《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政府采購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以聯合體形式進行政府采購的,參加聯合體的供應商均應當具備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并應當向采購人提交聯合協議,載明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義務。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就采購合同約定的事項對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供應商按照聯合體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供應商確定資質等級。
上一篇:投標有效期的規定,相關法律依據
下一篇:聯合體投標是否可以資質互補?